文明创建找方法,不止眼前三年功
全国文明城市创建,涉及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方方面面,体现的是一个城市管理水平的深厚积淀,绝非“创时之功”。这需要参评城市不能搞“一阵风”式创建,更不能用蛮力,而是需要掌握科学系统的方式方法,立足长远,不断建立健全监控评测、督察通报、动态管理的长效常态闭环工作机制。
01.
整体规划,创建工作层层推进
创建周期第一年,从整体规划、创建机制、部门权责等方面对创建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规划与安排,避免后期出现创建力量内部空转问题。
02.
推进创建工作下沉基层
依托顺畅高效的创建工作机制,推进各项工作对标并迅速下沉到委办局、街道镇、社区等单位,同时要一对一解决责任单位“看不懂指标,抓不住重点”的问题,确保问题在基层人员充分理解并得以高标准实施。
03.
“一把手工程”至关重要
创建工作能否取得积极成效,各级一把手起决定性作用。整个创建周期内,各级班子领导对创建工作保持密切关注,及时召开调度会议,针对工作不利的单位及时追责,确保创城工作始终有强劲的上层推动力和协调力。
04.
重点问题督查措施及时跟上,压实问题责任
对于辖区内重点问题,班子领导务必做到心中有数,督查组责令责任单位研究可行的解决方案,当场表态,表明问题解决时间,规定时间内未解决,随即问责。条件允许情况下,通过定期约谈与电视媒体问政,双管齐下,充分调动各方力量。
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,没有终点。只有掌握科学系统的方法,才能事半功倍,不断探索与调整工作方式方法,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,取得“全国文明城市”的荣誉称号,自然“水到渠成”。
2020年12月18日 16:04